SC认证的内容及生产要求
文字出自:本站资源|新闻发布人:Admin|发布时间:2017-3-31
一、认证内容
(一)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。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、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,发放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,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;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。
(二)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。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。
(三)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,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,即SC标志。
二、生产要求
1、生产场所
必须符合国家生产企业的卫生标准和各个产品的审查细则以及通则;
2、必备的生产设备
必须做到工艺合理、设备齐全(对照审查细则)
3、必须的检验设备
必须建立企业自己的实验制度,并具备实验条件,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检验设备(对照审查细则)和试剂。
4、认证新要求
由于连续发生食品问题,国家对SC的认证工作进行了加强。
除了对认证机构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追究制度,特别是对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。
(1)委托检验淘汰,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,原已拿证的企业,属于委托检验的必须在年底前建立自己的实验室,否则将取消其SC证。
(2)SC企业每年都将接受严格的证后监督检查,对其申证条件进行审核。若发现有严重不合格项就将吊销其SC证。该项工作将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筹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