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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 “借转补”项目申报指南
文字出自:本站资源|新闻发布人:Admin|发布时间:2017-3-28

    

      根据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“1+3+5”政策体系的通知》(合政〔2015〕36号)和《2015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实施细则》要求,现将2015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“借转补”申报指南予以公布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程序

1登录合肥市科技局网站(www.hfst.gov.cn),进入“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”,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。

2按照属地原则,由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(经贸)局、财政局组织企业申报,并进行审核把关,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充分论证后遴选推荐。

3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遴选拟扶持的项目并公示后,报市政府审定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15年6月4日至6月19日,同时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属地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(经贸)局,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(经贸)局经审核后,将推荐的项目材料于2015年6月19日至626日,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科技局窗口(上午9:00—下午5:00)

三、基本要求

1申报单位须纳入“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”企业库。

2、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
3已获国家、省等各类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

4有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,不得申报。

5申请借款额度,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低于100万元。

6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2年。

四、项目申报

(一)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项目

申报条件:

1.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。

2.项目在细分行业内居国内领先水平,具有高成长性。

3.所属产业为我市重点领域产业和增长源工程。

申报材料:

1.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
2.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;

3.“借转补”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。

(二)医疗卫生研发项目

    申报条件:

1.支持省内领先或省内首次临床应用的新技术、新方法或特色新技术。

2.鼓励省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、研发机构联合申报。项目申报单位为省级医疗卫生机构(综合医院三甲),市属综合医院三级、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,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机构,具有独立核算的法人,在肥注册两年以上。

3.在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承诺书填写时,科研指标(主要指转化医学,包括新技术临床应用数、就诊人数、好转与治愈率、知识产权数、人才培养数等)要量化目标。

申报材料:

1.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
2.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;

3.合肥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;

4.“借转补”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。

  (三)长三角合作项目

申报条件:

1.合作领域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市主导产业领域。

2.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申报主体为省外长三角地区企业在肥产学研合作创办高科技企业。

申报材料:

1.长三角地区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
2.在肥产学研合作创办高科技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和股权结构证明;

3.与合肥市机构产学研合作协议合同;

4.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(含项目申报表);

5.“借转补”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。

五、相关处室联系人

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项目:区域创新处

联系人:曹莉莉  联系电话:63537767

医疗卫生研发项目:农村与社会发展处

联系人:李君  联系电话:63538655

长三角合作项目:对外合作处

联系人:吴剑、李志刚  联系电话:63537764